曾經讀過一篇很有意思的短篇小說--“A ROSE FOR EMILY” By William Faulkner,事實上,威廉.福克納的著作我也只有看過這一篇,這篇小說特殊之處就是可以讓人全神灌注的把整篇看完,還讓你意猶未盡,多希望可以把整個故事說給你聽,但搞不好你已經看過了,而且我也不知道如何簡短的敘述這麼動人的一個故事,雖然結局有一點變態,但更發人深省。我認為”A ROSE FOR EMILY”是一篇以愛為主軸的小說,或許它並不浪漫更不激情,但在某些小地方總不經意的透出一絲感人的信息。
Emily的父親認為將她與外界隔絕,是對她最好的保護,所以,他以他自視過高的心態一直在填充Emily,或許Emily曾想過反抗,但經年累月下來,這已成一種習慣,她已被父親築塔關住,當她父親死了以後,她一直賴以維生的塔倒了,她原本可以走出來,不用再過寂寞孤獨的日子,但她沒有,她又依據父親對她的影響造了一座塔,甚至不承認父親已死的事實,或許她認為這對她而言是最安全的,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也比較快樂吧? 當Barron出現在她的生命中時,使她對自己的生活厭煩,也不願意再繼續孤獨的日子,所以願意出門和人群接觸,可是父親對她的影響太深,她仍是高傲的,由於深愛著Barron,卻不懂得愛的互動性,於是當她在自己的世界中進展到將和Barron結婚的時候,才發現這一切並不是Barron想要的,因為Barron對自由的執著使他不願意對婚姻做出承諾,所以,當Emily知道自己不能擁有Barron時,她唯一能做的就是---把Barron帶入自己的世界。
因為全文中並沒有玫瑰花出現,所以當時我們老師便問我們覺得ROSE代表什麼?在奧地利,玫瑰是愛情、愛慕、敬仰的表示,而另一方面,Emily這生中並沒有任何點綴、光明,更沒有鮮花所代表的生氣,所以這個ROSE很可能是敘述者在影射自己,若依照這種想法去推論,這個故事依著”執著”這條路走--首先,Emily的父親對她執著的佔有,而後是Emily對Barron愛的執著,Barron對自由的執著,還有敘述者對Emily執著的敬慕,直到Emily過世,敘述者仍一直關心注意著她。
她是自以為是家族的犧牲品,也是父親佔有慾下的囚犯,自私的佔有並不是愛只,是種欲望罷了,即使她有自己的想法也不可以表達,也沒有說話的對象,她為了保密連唯一的僕人都給毒啞,為了逃避現實她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裡,和外面的事物全然隔絕,所以她留不住戀人,就讓戀人的屍體伴著她睡覺數十年。
或許她並不認為自己做錯(雖然我們都知道她這樣不對!),對她而言,她只是用自己的方法把愛人留在身旁,永遠的留在身邊,直到她去世後,鎮民才在她的床上發現失蹤多年的Barron的骨骸......雖然我不太能接受這種劇情安排,這是對社會的錯誤示範,如果真的很愛一個人,絕對不會作出任何傷害他的事才對。我們在愛一個人的時候,往往覺得非對方莫屬,這一輩子是不可能再愛別人的,但所謂愛情不過是一種感覺,任何感覺都消失的很快,快到你會自問當初怎麼會愛上?
其實,Emily是個可憐的受害者(唉,往往受害者就是加害人啊!),她的至親使她成為一個孤僻的人,或許她知道別人對她的關懷,但在她已被壓榨變質的心態中,她會告訴自己她才不屑這種虛偽的愛,即使Emily似乎知道她正把自己最需要的東西往門外丟,然而除了敘述者對Emily無私高尚的愛慕外,Emily仍擁有很多可貴的東西,就是那群八卦又熱心的鎮民,無論她如何的目空一切,他們仍包容她,關心她,而可憐的Emily卻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幸福,擁有這麼多的愛,她的人生可以無憾了。
Emily的父親認為將她與外界隔絕,是對她最好的保護,所以,他以他自視過高的心態一直在填充Emily,或許Emily曾想過反抗,但經年累月下來,這已成一種習慣,她已被父親築塔關住,當她父親死了以後,她一直賴以維生的塔倒了,她原本可以走出來,不用再過寂寞孤獨的日子,但她沒有,她又依據父親對她的影響造了一座塔,甚至不承認父親已死的事實,或許她認為這對她而言是最安全的,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也比較快樂吧? 當Barron出現在她的生命中時,使她對自己的生活厭煩,也不願意再繼續孤獨的日子,所以願意出門和人群接觸,可是父親對她的影響太深,她仍是高傲的,由於深愛著Barron,卻不懂得愛的互動性,於是當她在自己的世界中進展到將和Barron結婚的時候,才發現這一切並不是Barron想要的,因為Barron對自由的執著使他不願意對婚姻做出承諾,所以,當Emily知道自己不能擁有Barron時,她唯一能做的就是---把Barron帶入自己的世界。
因為全文中並沒有玫瑰花出現,所以當時我們老師便問我們覺得ROSE代表什麼?在奧地利,玫瑰是愛情、愛慕、敬仰的表示,而另一方面,Emily這生中並沒有任何點綴、光明,更沒有鮮花所代表的生氣,所以這個ROSE很可能是敘述者在影射自己,若依照這種想法去推論,這個故事依著”執著”這條路走--首先,Emily的父親對她執著的佔有,而後是Emily對Barron愛的執著,Barron對自由的執著,還有敘述者對Emily執著的敬慕,直到Emily過世,敘述者仍一直關心注意著她。
她是自以為是家族的犧牲品,也是父親佔有慾下的囚犯,自私的佔有並不是愛只,是種欲望罷了,即使她有自己的想法也不可以表達,也沒有說話的對象,她為了保密連唯一的僕人都給毒啞,為了逃避現實她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裡,和外面的事物全然隔絕,所以她留不住戀人,就讓戀人的屍體伴著她睡覺數十年。
或許她並不認為自己做錯(雖然我們都知道她這樣不對!),對她而言,她只是用自己的方法把愛人留在身旁,永遠的留在身邊,直到她去世後,鎮民才在她的床上發現失蹤多年的Barron的骨骸......雖然我不太能接受這種劇情安排,這是對社會的錯誤示範,如果真的很愛一個人,絕對不會作出任何傷害他的事才對。我們在愛一個人的時候,往往覺得非對方莫屬,這一輩子是不可能再愛別人的,但所謂愛情不過是一種感覺,任何感覺都消失的很快,快到你會自問當初怎麼會愛上?
其實,Emily是個可憐的受害者(唉,往往受害者就是加害人啊!),她的至親使她成為一個孤僻的人,或許她知道別人對她的關懷,但在她已被壓榨變質的心態中,她會告訴自己她才不屑這種虛偽的愛,即使Emily似乎知道她正把自己最需要的東西往門外丟,然而除了敘述者對Emily無私高尚的愛慕外,Emily仍擁有很多可貴的東西,就是那群八卦又熱心的鎮民,無論她如何的目空一切,他們仍包容她,關心她,而可憐的Emily卻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幸福,擁有這麼多的愛,她的人生可以無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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